政法委副书记在法学会直属研究会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省法学会直属研究会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法治思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有关决策部署要求,交流研究会工作经验,谋划推动今后工作,为全面建设现代化中国提供有力的法治智慧支持。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法学会王会长对这次会议高度重视,专门作出重要指示。刚才,各研究会会长作了很好的发言,既有深刻的学习感悟,丰富的经验总结,也有前瞻的谋划思考,务实的工作举措,听了很受启发。下面,我就今后研究会如何创造性谋划、布局和开展工作,讲几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肯定成绩,正视短板,充分展现锐意进取新气象
近年来,在各研究会共同努力下,我省研究会工作迈出新步伐、取得新成绩。在规模发展上,另有多个单位提出成立研究会意向,我省法学理论研究体系加快布局完善,为专业性研究进一步夯实了基础。在工作推进上,各研究会通过课题、研讨会、建言献策等形式积极开展法学研究、服务法治实践,成果丰硕,有目共睹。大家针对研究阐释***法治思想、宣传实施《民法典》等重大工作和法治建设重点热点问题,聚焦双城经济圈建设、“四化同步、城乡融合、五区共兴”部署、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等方面提出很多有价值的对策建议,为依法治省提供重要智力支持,有的得到了中央、省委等领导的肯定性批示,有的有效应用转化。在工作成效上,一些研究会善于抓住主要矛盾,切中问题关键,主动有为,融合发展,彰显了法治的重大效能。特别是去年以来破产法学研究会、企业法商融合研究会、地区双城经济圈法治研究会、法治文化研究会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大局开展研讨献策活动,质量高,效果好。其中企业法商融合研究会在依托单位央企五冶的支持下,举办的企业合规法治论坛,通过视频开到各市(州)国资委、工商联和部分企业,深受各方欢迎,为我们如何服务大局、凝聚力量、创新作为,提供重要借鉴。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连续举办四届破产法治天府论坛,今年论坛深入研究新形势下房地产领域破产制度的理论、立法及实务,意义重大,广受好评。
取得的成绩值得充分肯定,但我们更要看清在当前世界秩序全面重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入关键时期的大背景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对全面依法治国提出很多时代新课题,也对依法治省提出了很多新要求。各研究会必须作为、也大有可为,但也毫不避讳,我们的工作不完全适应,存在一些亟需解决的短板和问题:一是发展不够平衡。全省目前10个直属研究会,数量在全国居中,但和一些发展水平较高、创新活力较强的先进省份比较,我省直属研究会的工作总体成效呈纺锤式发展:一部分研究会党建抓得实、发展速度快、管理规范,在服务保障各级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中步子跟得紧,方法新颖,成效显著,影响力越来越广。一部分研究会按部就班,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缺乏敢拼敢打、善思善为、开拓创新的进取心和责任感。也有少数研究会党建虚化、凝聚无力、运行不畅,多年没有高质量成果产出,基本处于停摆状态,远远没有发挥出研究会应有的作用和价值。二是影响力不够。一些研究会在打造品牌方面意识不强、努力不够、方法不多,常常自陷于眼前问题、局限于现有条件去开展工作,奋勇争先、走在全国前列的决心和信心还不够强,站高谋远、把握趋势的前瞻性思考和探索还不够多,因此很难在全国范围内形成有影响的品牌和重磅学术研究成果。有些研究会缺乏实事求是的精神和躬身实干的态度,研究能力、活动质量、研究成果差强人意。从我们近两年研究会成果转化情况来看,能在全省立法、执法、司法等领域形成推动作用的成果还比较有限,能在全国法治建设中产生影响力的成果较少,还没有在全国形成真正的领先优势。三是管理不够规范。一些研究会在班子配置和职责分工上还不够规范,副会长作用发挥不充分,秘书处职能履行不够到位,对省法学会工作部署落实不积极主动,不善于利用法学会平台优势推进工作,或者推动工作“雷声大、雨点小”;一些研究会机制不畅,内部管理不灵,几年不召开年会、从不请示报告的也不是孤例。
究其原因,客观上,省法学会直属研究会不具备独立实体性质,影响工作运行;有的研究会专业相对较“冷”,研究领域比较受限。主观上,我认为还是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不足。事实上,我们成立的所有研究会都是经过必要性、可行性的论证,各个研究会集中了本学科、本行业省内甚至国内顶尖学术人才,只要方向正确、积极主动、勇于破难、团结齐心,研究会的工作前途无限。也希望各研究会在接下来的工作中,要坚定信心决心,继续发挥优势,认真总结经验,切实补齐短板,凝聚各方力量,推动研究会工作有新的起色、新的质变、新的突破。
二、锚定目标,守正创新,有力助推法治作出新贡献
省法学会各研究会要主动对标新时代法学实践研究的新战略、新任务、新要求,把握全面依法治国给我们法治建设带来的巨大空间,重新审视和调整定位研究会的核心任务和奋斗目标,开拓创新,在三个方面重点着力,努力在新起点上建设更高水平的研究会,在法治建设征程上作出新成绩。
一是紧紧围绕新时代法治建设战略目标,着力做好研究的规划布局。党的二十大报告为民族复兴、强国建设擘画了蓝图,首次单独把法治建设作为专章论述、专门部署,为新时代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国提供了基本遵循,注入了强大动能,也对法学会及研究会工作提出了新的使命和挑战。***法治思想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总书记今年大运会期间来川视察时的重要指示精神,陈文清同志在第五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表彰大会上的讲话,给今后我省法学研究指明了方向和主题。依法治省委员会印发的《法治建设规划》,明确提出到2025年全面建成“西部法治新高地”,为我们法治研究确定了目标。各研究会要沉心静气,学思践悟其中的新理念新思想新观点和战略布局、重大任务、关键举措,结合实际、研究领域的实际、研究人员的实际,在紧贴大局中找准、调整研究的契合点、切入点,着眼于解决实际问题,为多出成果出好成果找到一条康庄大道。下一步,我们要在***法治思想原创性贡献和实践成效、中国式现代化与全面依法治国、挖掘传承中华法律文化精华、法治助力保障我省“四个发力”(同步推进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上同时发力、在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上精准发力、在推进乡村振兴上全面发力、在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上持续发力)等方面,集中资源、集中精力,缜密研究,做常做深,形成更多走在全国前列的研究成果,为现代化国家、现代化建设护航保驾。其实,这也是我省法学会这些年有所建树的一条重要经验,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比如,我们找准方向,主动作为,成为全国开展***法治思想实践研究的第一批试点省份,同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申报的***法治思想实践研究基地将在中央法务区挂牌建设,得到中国法学会充分肯定。)
二是紧紧围绕服务法治实践,着力促进成果转化运用。成果转化是法学研究的重要环节,也是法学研究的归宿和落脚点。各研究会要坚持问题导向和鲜明服务法治实践的研究路径,将重心放在“出成果”“出效果”上,既要有基础性的理论阐释研究,也要在严谨论证的基础上提出关于立法、执法、司法、普法等环节的对策建议,扩大研究成果落地率、影响力,以理论创新推动实践创新。各研究会要发挥联系协调作用,对研究会、青年学者加强指导,积极推荐他们撰写成果要报,通过省法学会向中国法学会、省委省政府、省委政法委、有关部门及有关领导报送。中国法学会专报可直送中央领导,并对获得重要领导批示的成果给予丰厚的奖励。(前年中国法学会卫生法学研究会的研究成果得到总书记批示,获得丰厚物质奖励)需要强调的是,成果要报要体现针对性、前瞻性、说服力、可应用性,有数据、案例等实证支撑,提出具体办法措施。省法学会也将不断完善研究机制,建立完善研究成果评价考核办法,促进研究成果刊用发表和转化利用。在具体指标上,将充分考虑研究成果被引用借鉴、重要领导批示、相关部门或系统采用以及在法治实践环节实际利用情况,等等。我们下步会研究借鉴中国法学会激励机制,申请相关经费,对推荐专报的研究会、撰写专报的作者给予相关激励。
三是紧紧围绕汇聚工作合力,着力用好用灵各类载体。各研究会是省法学会法治研究的关键支撑和一体化力量,要充分利用省法学会的研究平台,积极参与、扎实开展法治研究,形成工作合力。一是课题。课题是研究的基本盘。要把握“年度课题”“委托课题”“合作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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