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县乡镇(街道)赋权和行政执法工作培训班开班动员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提升各乡(镇)领导干部与所有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能力,确保乡镇(街道)承接职权放得下、接得住、用得好,经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同意,今天,我们举办县乡镇(街道)赋权和行政执法工作培训班。
参加今天开班式的有:县委编办、县司法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全县各赋权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以及23个乡镇分管乡镇(街道)赋权和行政执法工作的同志。此次培训采取集中授课的形式,培训时间为1天,希望大家要珍惜这次难得的学习机会,把身心和精力放在学习培训上,真正做到学有所获、学有所得,取得预期效果。借此机会,我讲几点意见:
一、持续推动乡镇(街道)赋权和行政执法工作高质量发展
根据《省赋予乡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指导目录》要求,今年,我们需要对第一批、第二批未赋完的行政权力事项(共计56项)进行公布,按程序全部赋完。但县级行政权力赋予乡镇(街道)后,还有一个“过渡期”,不是一赋了之、赋完了事。各乡镇(街道)与赋权部门要通过此次培训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层层压实责任、明确分工,认真抓好乡镇赋权的组织落实。同时要将“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作为法治保障的工作推进方向,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思想,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二、正确认识和对待乡镇(街道)赋权和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
自2021年8月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权力以来,已经经过了两年多的执法实践,行政执法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暴露出乡镇(街道)在行政执法改革时的薄弱环节,需要大家正视和研究。
一是思想认识还存在偏差。部分县级部门对乡镇(街道)执法工作指导力度还不够,个别部门重视程度还不够到位、工作统筹安排还不够细致。大家要注意,县级部门对乡镇执法工作进行指导是规定动作,在各部门的“三定方案”中都有明确要求,各赋权部门务必要对本部门的工作职责有正确的认识和理解。
二是指导培训力度还不够。部分县级赋权部门以“属地管理”和“派驻机构编制下放到乡镇管理”为由,放松对乡镇(街道)承接的行政权力事项的指导培训力度,对乡镇(街道)履行的行业领域内的行权事项不够了解,对乡镇(街道)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未能及时发现、有效解决。
三是运行机制和配套制度还不够完善。县级行政执法部门与乡镇(街道)案件移送、信息共享等衔接机制不够完善,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联动响应机制还不够健全,导致乡镇与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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