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XX局创新群众满意度评价机制持续提升汇报

XX市XX局创新群众满意度评价机制持续提升汇报
    为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基层治理渠道,开平市司法局建立群众满意度评价制度,创新将司法行政工作所有面向群众的办事服务和办案事项纳入监督评价范围,以人民满意为目标,以服务诉求为导向,以制度创新为载体,助力提升“平安三率”,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司法行政保障。
    一、聚焦诉求,完善制度机制
    以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新需求新期盼为导向,制定群众满意度评价制度,围绕“依法办事、服务态度、工作效率、工作作风、清正廉洁”五大项评价内容,主动将司法行政系统服务群众能力和履职办案质量纳入群众监督评价的范围之内,做到“三个全覆盖”。一是实体平台全覆盖,包括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服务中心、市社区矫正中心、全市15个镇(街)司法所和市公证处等。二是职能业务全覆盖,包括公共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公证、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民调解、行政复议、信访工作等。三是评价渠道全覆盖,采用书面纸质、电子评价器、网上服务系统等“纸质+指尖”方式,方便群众即时就地反馈评价。
    二、直面问题,强化追踪问效
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加强跟踪问效,形成与群众双向互动的回应机制。一是实行“一评价表一案”,根据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四个评价档次,对勾选“非常满意”以外的其他评价选项或提出“不满意”书面意见的群众评价,指定专人通过查看监控、查阅卷宗、询问现场工作人员、回访当事人等方式落实调查跟踪,通过深入了解群众真实诉求,增强干部队伍运用法治思维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的能力。二是开展“一案一督导”,对回访和回复结果仍不满意或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的,启动专案督办机制,由分管领导牵头抓落实。重大情况由局党组指派督导组跟踪督办,以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增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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