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情况报告
一、支部抓“建”,实现组织全域化
坚持把党对司法行政的绝对领导放在首位,指导司法所全部建立党支部,呈现出党建带队建促所建的良好态势。
1.坚持组建跟进。我们积极争取县委组织部的支持和指导,严格按照组织规定,因所施策,对党员在3人以上的所,支持其单独建党支部,对党员不足3人的,协调与乡镇其它机构结合,组成联合党支部。目前,各镇司法所都建立了独立党支部。
2.坚持制度跟进。健全了司法所党组织“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建制度,为党员队伍建设和开展党内活动提供了制度保障。
3.坚持活动跟进。适时开展了“党员先锋岗”和“司法所开放日”活动,定期邀请乡镇“两代表一委员”、群众代表、服务对象等到司法所参观体验、座谈互动,营造了司法所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队伍抓“齐”,实现人员正规化
我们多措并举,实现了司法所队伍建设“三到位”。
一是人员配备到位。坚持人员配备基层优先和凡进必考原则,连续招录*名高学历专业人员到司法所。同时依据政策,聘任了*名专职人民调解员、社区矫正辅助人员充实到司法所,实现了“小所不少于3人、大所不少于5人”的目标。
二是待遇落实到位。全面落实司法助理员政法岗位津贴、乡镇工作补贴、专职人民调解员生活补助等待遇,让司法所人员安得下心、留得住身、干得成事。
三是教育培训到位。坚持司法所与全局同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等活动,常态化开展政法队伍“大练兵、大培训、大比武”活动,每年定期组织相互学习交流,开展1——2次专题业务培训,增强司法所人员综合素质和才干,提升司法所软实力。
三、业务抓“常”,实现服务精准化
我们秉承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忠实履行司法行政职能,高标准、常态化为群众提供优质精准的法律服务。
一是法治宣传服务常态化。司法所以农村居民为主、民法宣传为重点,将日常普法宣传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乡村振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重大节点活动等有机融合,经常化开展“法律进农村”集中普法、走村入户讲法、一对一宣法等活动,确保法治宣传服务到位。
二是人民调解服务常态化。深入推广“枫桥经验”在司法所落地生根,积极与派出所、基层人民法庭、综治中心建立组织联建、业务联帮、工作联动、服务联合的“四联机制”,推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调对接”,形成了“法、理、情融合调解工作法”,确保矛盾纠纷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解决在基层。对照5年来调处案件数据来看,调处的案件中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纠纷、土地纠纷占比居多,调解成功率达到98%以上,全县矛盾纠纷发生率呈逐年下降趋势。
三是公共法律服务常态化。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作用,连续5年实施“免费法律咨询和特殊群体法律援助便民工程”,线上线下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公证业务办理等服务,切实打通了法律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每年解答群众法律咨询由*余人次达到现在的*人次以上,帮助群众代写法律文书在*件以上,办理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等各类案件在*件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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