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乡农村集体“三资”侵占挪用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XX乡农村集体“三资”侵占挪用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深入开展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巩固扩大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成果,促进村集体经济扩源增收,按照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安排,结合我乡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主题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党建引领、全面从严,坚持依法依规、民主公开,坚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集中解决农村集体“三资”侵占挪用问题,着力提高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使用效益,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监管长效机制,推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为加快农业农村发展、推动乡村振兴筑牢物质基础。
    二、整治内容及措施
    (一)整治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签订不规范问题。重点对超长期、显失公平、标的物及责权利不清晰、未经民主程序等4类问题合同和未签订书面合同的行为进行纠正,清查追缴未及时缴纳合同约定的价款。
    1.全面排查村集体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逐一建立村级合同台账。
    2.对排查发现的集体经济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分类进行认定,提出具体解决意见。其中,(1)合同约定期限超出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调整期限,重新签订合同或签订补充合同;(2)对合同价格明显低于签订时市场价格、显失公平的,协商变更合同约定价格或依据法院裁决进行处理;(3)对标的物及责权利不清晰或内容要素不完善的,依法进行补充完善;(4)对未履行民主程序的,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处理,涉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及其成员合法权益的,依法解除;(5)对口头协议、未签订书面合同的,按约定重新补签。
    3.严肃查处农村集体经济合同中存在的垄断合同、人情合同、权力干涉等问题。
    (二)整治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违规占用问题。重点解决无偿占用、非法侵占集体资产资源问题,支持村集体依法收回被占用的集体资产资源。
    1.全面核查村集体资产资源现状及使用情况,建立完善台账。
    2.对个人或外部单位无偿占用、非法侵占的资产资源依法依规收归村集体,并向责任人追缴占用期内应付价款;对超合同规定面积扩大占用集体资产资源的,也可由村集体与承包人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就承包面积、期限等进行调整,并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3.对扶危济困、抵顶债务等特殊原因导致的无偿或低价使用的集体资产资源,要本着尊重历史、尊重实际的原则,一事一议、合理协商,依法收回或签订补充协议,明确使用时限、权利义务等。
    4.推进创富共同体、成立片区党组织的,可由联合党组织或片区党组织牵头组织盘活集体资产资源,提高收益率。
    5.坚决整治村干部违规承包和无偿占有村集体资产资源行为,严厉打击“村霸”和宗族势力非法侵占集体资产资源行为。
    (三)整治农村集体财务管理不严格问题。重点排查整治违规支出、瞒报漏报、公款私存、坐收坐支,侵吞挪用集体资金,集体成员收益分配落实不到位,财务公开不及时、内容不完整,农村集体经济审计走过场、整改不到位等问题。
    1.镇村两级联动,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
    2.积极推行“银农直联”非现金结算和月结承诺制度,堵塞财务管理漏洞。
    3.统筹审计、农业农村等职能部门和社会力量,对集体经济体量大、工程项目建设多、廉政风险高的村,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财务收支和收益分配等方面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村进行专项审计;探索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出资设立企业等市场主体,进行延伸审计。
    4.对全县20%以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情况进行检查,覆盖所有乡镇(街道、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下同);对自查自纠流于形式、不如实报告有关问题的,进行通报批评。
    (四)整治村集体债务负担过重问题。重点排查整治举债发放福利、兴办公益事业行为,不经规定程序擅自经营性举债,以及债权长期挂账不收回问题。
    1.全面开展村级债权、债务清查,建立健全台账,逐笔登记、分类化解、动态管理。
    2.积极清收债权化解债务,坚持先党员干部后群众的原则,清缴拖欠村集体资金。对特殊困难农户,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会议决议后予以减免或缓交;对于欠款人(单位)已经消亡,无资产用于还债且无其他义务承担人的,依法核销;村集体与农户互为债权人的,积极引导协商,进行债权债务相互抵冲。
    3.对债权债务额度较大、资产负债率较高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一村一策”“一债一策”,逐村分析债务成因、研究化解对策,落实重点管控措施。
    4.研究制定村级债权债务管理办法,建立完善监督管理、预警监测机制,严格控制新增债务,原则上禁止非生产经营性举债。
    (五)整治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信息化建设滞后问题。重点解决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缺失、县乡村三级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信息不完善不畅通等问题。
    1.用好“郯城县智慧农经管理平台”,对“三资”管理模块进行更新维护,丰富模块内容,方便群众即时查询、实时监督。
    2.各乡镇要托清农村“三资”底子,全部录入系统,对“三资”信息实时监督、动态管理,确保在阳光下运营。
    (六)整治农村产权交易发展水平较低问题。重点解决交易不规范、信息不连通、规则不统一等问题。
    1.加快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建设,探索健全交易体系、完善交易规则、加强风险防控、强化监督管理的有效路径。
    2.加强农村产权交易大数据监管,推动各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信息实现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
    3.推动农村产权运营服务平台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互通融合,建立健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则,细化交易流程,规范开展政策咨询、信息发布、合同签订、交易鉴证、普惠金融等服务。
    (七)整治农村集体“三资”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重点解决乡镇农经工作人员力量不够、能力不足和镇村干部监管意识薄弱等问题。
    1.加大乡镇农经工作人员培训力度,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年内完成乡镇农经工作人员全员轮训,并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将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纳入“农村基层干部乡村振兴主题培训计划”课程内容,着力提升镇村干部监管意识和能力水平。
2.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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