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理论学习中心组全过程人民民主赋能基层治理专题研讨会上的交流发言
同志们:
***总书记来川视察时强调,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把乡村振兴摆在治蜀兴川的突出位置,在推进乡村振兴上全面发力。推进乡村振兴,必须构建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乡村治理共同体。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具有广泛的社会基础和充沛的政治潜能。充分发挥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独特优势,把全过程人民民主嵌入到乡村治理共同体构建中,能够调动多元治理主体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实现乡村有效治理,为推动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强保障。下面,围绕中心组研讨交流主题,我谈几点体会。
全过程人民民主以最根本的人民立场凝聚乡村治理共同体的价值追求。构建乡村治理共同体要广泛吸纳各类主体并建立共同的情感链接,形成共同目标和群体文化。民主与治理现代化相伴相生,全过程人民民主具备“治理民主”的鲜明特征,它的主体是人民,人民性是其本质属性。在乡村社会中,通过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全过程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能够将“治理为了人民、治理依靠人民、治理成果由人民共享”的理念内化为治理主体共同的价值追求。把全过程人民民主嵌入到乡村治理共同体构建中,就是要让全体村民在民主实践中产生紧密的情感联系,形成共同的价值目标,从而增强治理主体的集体凝聚力,激励治理主体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
全过程人民民主以最广泛的民主参与实现乡村治理主体的多元互动。构建乡村治理共同体需要多元主体的广泛参与,只有在合作治理的框架体系下,主体之间开展相互交流沟通协商,才能把人民动员起来,共同为乡村治理贡献力量。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最广泛的民主,内容涵盖乡村振兴中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各个领域,使得差异化的主体能够通过各类民主渠道,广泛参与到对乡村治理共同目标的规划上来、广泛参与到对乡村治理的政策规章设计上来、广泛参与到探索高效乡村治理的工具上来、广泛参与到执行乡村治理的各项任务上来、广泛参与到评估乡村治理的成效上来。将全过程人民民主嵌入到乡村治理共同体构建中,能够让乡村治理中的各类主体如基层政府、村民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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