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关于全市清廉建设进展情况汇报
***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要站在事关党长期执政、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幸福安康的高度,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长期战略、永恒课题”。我市深入贯彻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认真落实省委部署要求,围绕“五清目标”,聚焦中心大局、队伍建设、服务群众,突出清廉主题、干部主体、制度主线,积极探索清廉建设“五大路径”,稳步推进清廉建设各项工作走深走实,为全市构建持久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加快建设现代化的塞上绿都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一、围绕政治清明,探索系统谋划和贯通协同相结合的新路径,清廉根基更加稳固扎实
顶层设计,系统谋划。市委坚决扛起清廉建设主体责任,制定出台《全面建设清廉城市实施方案》,为清廉建设有序推进画好“施工图”,为清廉建设有序推进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市纪委监委认真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专责,召开常委会会议、工作专班及办公室会议研究部署、协调推动;全市各级各部门成立工作专班、建立运行机制,加强与各责任单位的沟通联系,分块面推进任务落实落地。
凝心铸魂,筑牢根本。坚持以理论清醒筑牢政治忠诚,举办市管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组织宣讲团开展“新思想在我市”理论宣讲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辅导,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清廉城市建设的思想根基不断筑牢。
上下联动,贯通协同。市县两级牵头责任部门主动对标对表,拉清单、建台账,明责任、定举措,扎实推动工作落实;各工作专班各司其职、协调联动,深入开展调研,制定工作要点,编制责任清单,建立完善协调会商机制,召开全面建设清廉城市工作推进会2次,召开专班办公室工作推进会7次,召开示范单位创建培训会1次,印发工作简报15期。强化督导指导,市清廉专班先后15次深入基层一线实地调研指导,推动各县(市、区)各部门任务上心、责任上肩、工作上手,推进清廉城市建设向全方位、全领域深化。
二、围绕政府清廉,探索制度构建和权力制约相结合的新路径,廉洁防线更加织密筑牢
建章立制,规范管理。推动28家政府部门、8家党委部门完成权责清单编制工作,编制《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市级划转事项调整目录》,制定《市本级“证照分离”改革事项清单(2022年版)》;推动相关部门开展财经秩序整顿行动,健全市本级财政资金管理办法,制定《债务风险防控办法》《公共资源交易各方主体现场行为规范守则》《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活动行政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推动权力运行更加规范高效。
把握重点,紧扣根本。新时代强化政治监督的根本任务,就是“两个维护”,坚持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围绕落实***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党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开展政治监督,2023年共发现问题181个,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案件1件1人,有力推动全市上下正确认识大局、积极融入大局、服从服务大局。
强化监督,确保实效。聚焦四个方面检查重点和制度及改革任务清单,对第一批不能腐制度和监督机制改革任务执行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推进第二批不能腐制度建设和监督机制改革,确保不能腐制度和监督机制改革取得实效。同时,不定期为各县(市、区)和责任部门印发促学函、提醒函、约稿函,“一周一动态、一月一小结”定期报告,把握“时、责、效”督促指导等制度机制,保障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三、围绕干部清正,探索严管惩治和鼓励担当相结合的新路径,干部管理更加精准精细
树牢导向,严把标准。严把选人用人关,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把好干部标准落到实处。坚决落实“四论四不唯”“三让三不让”要求,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不折不扣落实“凡提四必”,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开展选人用人和干部担当作为专项检查,防范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和不担当、不作为等行为。
加强监督,严管惩治。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回复党风廉政意见3864人次,提出暂缓或否定性意见48人次;出台《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工作措施》,全力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持续纠治“四风”,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30件53人,享乐主义、奢靡之风60件124人。保持高压态势,截至4月份,全市立案1709件,采取留置措施30人,移送审查起诉29人,给予**政务处分1737人,处置问题线索4547件,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5305人次,监督质效得到有力提升。
鼓励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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