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共资源交管办2023年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思路
市公共资源交管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公共资源交管办领导班子带领下,团结全体党员干部攻坚克难、奋勇争先,前三季度全省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在宁波各区县市中排名第一,我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无感监测指标列入标杆指标。
2023年1-10月共完成公共资源交易项目XX宗,交易金额XX亿元(去年同期XX宗,交易资金XX亿元),其中,工程建设项目296宗,交易金额为XX亿元(去年同期XX宗,交易资金51.96亿元);政府采购项目11795宗,交易金额为XX亿元(去年同期14018宗,交易资金XX亿元);产权交易项目XX宗,交易金额XX亿元(去年同期535宗,交易资金X亿元);国土交易项目56宗,交易金额为XX亿元(去年同期26宗,交易资金XX亿元);其他公共资源交易项目XX宗,交易金额XX亿元(去年同期121宗,交易资金XX亿元)。
一、2023年工作总结
(一)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强化思想政治引领
1.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紧紧围绕“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及时动员部署,开展寻迹溯源学习,专题学习研讨***总书记在浙江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组织青年干部“感恩奋进、攀高有我”等大讨论。深入调查研究,确定3个调研课题,帮助解决结对村4个重点难点问题。从严检视整改,梳理问题7条,已解决问题2个。
(二)全面提升监管效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2.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一是及时动员部署,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每月专题研究重点任务推进情况。二是开展整顿打击,健全案源线索的接收、转办、调查、处理和反馈工作机制,加大对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截至目前,监督检查29个项目,发放整改函15份;对9个涉嫌串通投标项目进行查处,现已查实2起并作出行政处罚。三是加强规范治理,推进招投标制度规则统一,已全部清理我市招投标制度规则类文件。
3.规范信访投诉处理。1-10月共处理信访投诉12件,其中作出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3份,纪委信访转办件答复1份。处理宁波市审计局移送的4个涉嫌串通投标项目,经核查未发现14家涉案单位存在串标情形。调查处理市审计局移送的1个涉嫌串标项目,移送市扫黑办线索1条。
4.强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和“标后评估”检查,对128个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强化评标专家和代理机构的动态管理,1-10月共对4名评标专家、11家代理机构和13个项目负责人进行扣分处理。推进宁波网上中介超市应用,1-10月共审核项目3423个。加强采购活动日常监管,1-10月共发出监管意见书4份、提醒函3期。持续开展采购文件预公示,1-10月共预公示381宗,代理机构收到建议意见8条。做好“无感检测”指标有关工作,建立专人日分析和周对账工作机制,及时整改纠错。加强镇级平台业务指导和管理,开展“两联四服务”活动,提升镇级平台交易服务水平。
5.加强网超商品交易管理。开展网超商品价格巡检和事后督查,对超过三大电商平台均价的商品进行整改。1-10月共抽查上架商品2035件,超过均价的47件商品均未通过上架,对11家本地违约供应商予以暂停或退出网超,向6家外地违约供应商所属区划的集采机构发出处理建议函。
(三)创新引领平台建设,扎实推进智慧交易
6.深化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改革。开发建成小额水利工程电子化交易系统,实现XX元以下水利施工项目的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推广全省统一的数字化标准应用,启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V2.0。推进工程建设领域远程异地评标工作,实现一体化异地多点评标。优化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对法定限额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自动刻录。建设开评标区智能门禁管理系统,数字化管理评标区人员出入。完成产权交易电子化系统二级等保检测和安全测评,加强信息安全防护。
(四)强化交易服务意识,稳步提升服务效能
7.做好重要项目服务保障。开展“项目推进有我、企业服务有我”专项活动,完成2023年度重要项目双向联络征集工作,共征集重要工程项目33个、重要土地出让项目7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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