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督查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压实污染防治工作责任,确保全县污染防治攻坚战和重点环保工作按照时序进度完成目标任务,推动我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根据中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有关要求,结合各级党委、政府关于污染防治攻坚行动的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督查机构
成立2个环保专项督查组,具体组划为:
(一)第一督查组
组长:XXX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副组长:XXX县委办公室副主任
成员:XXX县环境监测站副站长
XXX县生态环境局干部
XXX县委办公室干部
联络员:XXX
(二)第二督查组
组长:XXX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XXX县政府办副主任
成员:XXX县生态环保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XXX县生态环境局干部
XXX县生态环境局干部
联络员:XXX
二、督查内容
202X年生态环境保护XXX项攻坚行动XXX项具体工作进展情况;中省市督察(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生态环境保护攻坚行动XXX项重点工程项目进展情况;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其他重点环保工作。
三、督查对象
第一督察组:产业园区管委会、公安局、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工业商贸局、卫生健康局、水利局、生态环境局、公路段及XX街道、XXX镇、XXX镇、XXX镇、XXX镇。
第二督查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教育和体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林业局、行政审批服务局及城郊镇、XXX镇、XXX镇、XXX镇。
四、督查时间
202X年X月起,每月25日至次月5日督查一次。
五、督查方式
坚持明查与暗访相结合,重点督查、专项督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和反馈通报等方式开展督查工作。
(一)听取汇报。被督查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按照督查组要求,汇报承担的重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举措。被督查单位每月20日-25日向县环委会办公室报送本月工作进度情况。
(二)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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