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民政领域乡村振兴暨数字建设会议上的讲话
一、着眼乡村振兴,巩固拓展兜底保障成果
(一)强化救助兜底保障功能。一要守护好保障底线。加强与乡村振兴防止返贫机制有效衔接,深化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长效机制。加强对没有劳动能力监测户的兜底保障,及时将符合条件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救助供养范围,坚决守住兜底保障底线。二要落实好重点措施。全面落实巩固拓展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措施,在政治责任、兜底成果、重点保障、振兴实施、社会力量、对口帮扶、保障支撑等方面精准发力。紧盯重点困难对象,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救助帮扶,坚持常态化摸底排查,动态掌握变化情况,对符合条件的要做到应保尽保,坚决防止因兜底保障不到位而出现规模性、群体性返贫。三要谋划好衔接办法。要提前配合研究探索防止返贫帮扶政策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衔接的有效办法,以及脱贫人口分类管理的具体措施,在政策衔接、机制衔接、资金衔接、工作衔接等方面先行先试。
(二)强化重点群体服务帮扶。一要加强困难老年人保障服务。健全城乡特困老年人供养服务制度,将符合条件的困难老年人纳入保障服务范围,对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老年人实行集中供养。落实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机制,加强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众走访探视。二要提升儿童福利保障水平。持续开展儿童福利领域信息共享数据比对工作,严格对象动态管理,实现精准保障、精准关爱。扎实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高质量发展,推进儿童福利机构环境提级、设施提档、管理提升、服务提质。三要落实残疾人保障政策。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智慧监管服务体系,全面推进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化管理。优化服务设施布局,强化服务供给能力,完善康复服务网络,不断提升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质量和水平。
(三)强化民政领域乡村发展。一是扎实推进乡村自治。完善村(社区)自治组织体系,充分发挥村(居)民委员会及其下设委员会的作用。制定出台村级组织工作事项“四清单一目录”,切实为基层减负。实施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千百工程”,拓展群众有序参与城乡社区治理渠道。常态化推进村民自治领域扫黑除恶斗争,健全婚俗改革长效机制,积极推进殡葬移风易俗。二是扎实推进乡村著名。深入推进乡村地名信息服务,积极发动群众依托百度、高德等地图,自主上传村级寄递物流站、村邮站、农家乐、采摘园等兴趣点,推动地名文化与乡村文化旅游、乡村产业融合发展。三是积极支持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积极引导社会组织与乡村振兴重点地区结对帮扶,将项目实施地向乡村振兴重点地区倾斜。动员引导慈善组织积极开展乡村振兴慈善活动,充分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志愿者在服务乡村振兴中的积极作用。
二、着眼惠民有感,促进社会救助提质增效
(一)挖掘救助政策潜力,全力扩围增效。一要认真分析政策扩围差距原因。截至5月底,我市低保扩围效果不理想,低保保障对象与去年同期相比总体仍在下降,特别是农村低保保障比例较低;全国农村低保平均保障比例为4.5%,西部为3.9%,我市为3.17%,低于全国和西部平均保障水平,在全国排第20位、西部排倒数第1位,这与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有差距,各区县要高度重视,深入分析查找原因,进一步改进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二要最大化释放扩围政策红利。去年以来,我市先后修订出台了最低生活保障条件认定办法、审核确认办法,进一步放宽低保认定条件。通过取消困难群众户籍地限制、细化分户计算特殊情形、调整工资性收入和养殖收入计算方式、提高低保家庭银行存款限额标准、增加家庭财产豁免和家庭刚性支出扣减等政策,进一步扩大了政策覆盖范围。各区县要综合考虑申请人家庭收入、财产状况、刚性支出等,做好低保家庭救助审核确认工作,实现低保等社会救助扩围增效,织密筑牢困难群众救助保障网。三要切实找准政策扩围重点。要合理有序扩大救助保障范围,将救助政策向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特殊困难群体倾斜。要会同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按规定及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进一步扩大价格临时补贴发放范围,降低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要准确掌握低保、特困、低保边缘、临时救助等民政救助政策的关联性,加大对临时遇困流动人口救助力度,可实行急难型“小金额先行救助”,事后补充说明情况,用心用情有担当地工作,进一步扩大临时救助覆盖面。要健全完善低收入人口库,加强动态监测和主动发现。要围绕“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社会救助申办流程,有条件的区县结合当地实际,推进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做到成熟一个、下放一个,减少审核确认层级,提高社会救助办理效率。
(二)探索救助服务综合体,努力协同增效。一是关于综合体的总体构想。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要求,基于民政工作通盘考虑,局党组按照整合资源、协同增效的工作思路,研究提出打造“救助服务综合体”的总体谋划。其核心就是以社会救助为基础,以民政服务保障的低保、特困、低边、孤儿、困境儿童、残疾人和困难老人等困难群体为重点,整合民政部门负责的社区、社工、志愿服务、慈善、社会组织、地名服务等力量,并协同专项救助部门和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做好民政救助服务保障对象工作,切实提升民政救助服务保障能力和水平。二是关于综合体的实体支撑。按照系统集成、规范高效、共建共享原则,建设区县社会救助服务“综合体”。“综合体”应有与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办公活动场地及相应的配套设施,进行实体化运作。区县可依托社会组织孵化中心、社工服务中心、养老服务机构,整合公共服务中心、社会组织服务站、社工服务站、未成人保护工作站等场所资源,建设区县社会救助服务综合体。“综合体”应结合实际,设置面向群众的咨询服务综合窗口以及工作成果展示区、常态化办公区、培训议事区、群众体验区等功能区,可整合建设共享空间,设置个性化服务、活动等功能区。三是关于综合体的主要功能。通过社会救助服务“综合体”建设,整合民政内部服务困难群众的职能职责,形成集救助帮扶资源统筹、业务办理、拓展服务、能力提升、宣传展示等功能于一体的救助服务网络。一是资源统筹功能。发挥社会救助牵头职责,统筹民政社会救助、儿童福利、残疾人、老年人服务、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工作力量等内部资源,整合各专项救助部门资源,衔接社会各方面资源,通过做好政策衔接、业务协同、智慧联办、数据共享、项目统筹、购买服务等工作,归集统筹各方各级政府救助政策和社会帮扶项目,梳理建立并动态调整“两张清单”(政府救助清单和社会帮扶清单),协同做好困难群众救助服务帮扶工作。二是业务办理功能。汇集困难群众救助服务需求,强化主动发现、动态监测、精准救助、专项服务,综合运用政府救助政策和社会帮扶项目,指导、协调、推动、实施供需对接,满足困难群众个性化服务需求。三是拓展服务功能。设置多种便民利民惠民服务功能区、体验区,“一站式”提供民政或救助相关事项办理、基本养老服务、儿童关爱服务等,以便捷、高效、温馨的服务提升群众对救助服务工作的认同感和满意度。四是能力提升功能。建立社会救助专业人才培育孵化机制,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工作座谈、专家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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