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待死亡,道家的庄子主张在顺其自然中超越。
在顺其自然中超越,指的是对待死亡不迎不拒,不喜不忧,不想死也不怕死,一切顺其自然的态度。
在中国,这种态度渊源于老子和庄子。庄子认为,天地间本来没有一个“我”,而所谓“我”只是天地自然造化的一个生命,从无气到有气,从无形到有形,从无生到有生,又从有生到无生,其间生与死的变化,犹如春夏秋冬白天黑夜的演变更替一样,本是大自然运行的结果,都是“道”的表现形态和自我实现。
因此人们不必为“生”而喜,不必为“死”而悲,而应该随顺自然大化平静地“活”,亦随顺自然大化坦然地“死”。人们只要在精神上与大道合为一体,那么就无所谓生也无所谓死,这样齐同了生死,也就超越了生死。
庄子的眼光极为高远宏阔,他是站在“道”的立场上以道观物、观死生。“道无终始,物有死生”。作为个体的人,有生就有死,死了不能复生,感到极为痛苦悲哀,但以道观之则很正常,这正是宇宙大道生生不息的运行演化,无所谓痛苦与悲哀。
这里关键是要从个体一已之小我中解脱出来,回归宇宙造化之大我。如果我们把自己融入宇宙之中,把自己与天地万物合一,那么无论我们如何变化,始终都是生活在宇宙之中,始终都不会失去自己的本性。
如果我们能够这样看问题,失去人的形体算得了什么呢?生生死死又算得了什么呢?庄子的大道超越于生死变化之外,如果我们自觉与大道合一了,那么道不死我亦不死,道在我亦在,道生生不息即我生生不息,如此,当然也就超越了生死。
庄子的死亡观绝对是人类高智商所绽放的花朵,鲜艳夺目,开人心窍,对后世影响深远。随便翻阅中国古代诗词(且不说其他文体),到处可以听到庄子的声音:有生必有死,早终非命促(陶渊明)。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陶渊明)。生者为过客,死者为归人(李白)。死是等闲生也得,拟将何事奈吾何(元稹)。死生,天地之常理,畏者不可以苟免,贪者不可以苟得也(欧阳修)。物之有成必有坏,譬如人之有生必有死(苏轼)。吾身听物化,化及事则休。(明.钱秉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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