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读了老舍的一篇文章《我这一辈子》,老舍以第一人称的描述了旧社会城市中一个小人物一生的生活现状。
我幼年读过书,虽然读的不多,但是能说上几段,大家都酷我聪明,我的字写得也不赖,都说我可以写奏折,我便也因此洋洋得意。我有写字认字的本领,我本可以当官当差,但是家里穷,没有关系,所以只能去当学徒,学过吃饭的本领,因此家里人就让我去当裱糊匠,我们这边叫纸扎匠,学徒三年让我受尽各种折磨,好在自己聪明伶俐,也学成出师了,也能赚点钱,没事喝喝酒,抽抽大yan,养了一些嗜好,都说男人有钱会变坏,果然不假。
后来,到了成家的年纪,家里人便找了个门当户对的女子做我的妻子,我俩个子不高,但是都是勤劳能干的,结婚三年,她为我生了一儿一女。日子过的还行,我也不喝酒也不抽烟了。我有个师兄,一起学的裱糊匠,关系也好,经常来我家串门,长得贼几把黑,就他妈跟个黑鬼一样,长得贼几把难看,也没文化不识几个字。但是呢,市井中总是传他俩有问题,我始终不相信,也不便单独去问他俩,直到后来他俩不见了,我他吗的心态直接炸了,他俩能跑哪去,我打听了好几个月,他俩就像是消失在这个世上,我就当他俩死了。给我留下了一儿一女,俩小心东西真可怜,从小没了母亲。
后来我也不想干裱糊匠了,挣不下钱,俩娃也要吃饭。我因为认识几个字,我就当了巡警,以前很讨厌巡警,为了生计,自己也干了这行,巡警穿着这锤子制服,锤子皮靴,制服夏天热又不能脱,冬天冷,里面还不能再套一些别的衣裳,冻得一批,这皮靴他妈的夏天焐得脚热的,冬天直接能把脚冻坏,所以一年四季都是烂脚。每天在街上巡逻,小偷不敢管,怕被报复,只能管一些随地大小便的人,晚上遇到翻墙盗窃的人也不管,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直接绕道走,就这么混了10来年,也从大清朝混到了民国,还是原来的求是子,生活没有长进。又过了几年,终于升职了,当了巡长,工资也涨到了10块大洋。这些年,看着运气也还行,有一点点的小进步。
转眼到了儿子娶妻,女儿出嫁的年纪。孩子从小没母亲,家里也没钱,所以儿子女儿只是读过几年的书,文化程度不是很高,因此得找个门当户对的得了。儿子娶了个另一个巡长的女儿,女儿嫁给了一个巡警,可以,家里全是巡警,都可以开个警卫事务所了。虽然没钱,但是属于有吃的,但是吃不饱的那种。
后来,儿子建功立业心切,死了。。。留下了年轻的妻子和刚出生的儿子。而我已经50多岁了,我为了他们我什么都肯干,我给人拉车、当水泥匠、帮人卖菜、搬家,啥活也接,就是想让孙子有口粥吃。我靠着力气吃饭,我豪横了一辈子,死活不输这口气,我挨了一天的饿,没有吃饭,我少吃一口,孙子就多吃一口。。我找不到一撮烟叶让我解解乏,我累得端不起一碗水。我大概已经摸到了死,可是我死了也没有棺材,烂大街了要。
我闭上了眼睛,我解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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