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读余华的《活着》,没想到的是,这样一部描写从民国到文革,跨越50年漫长历史时期,和我的生活全然没有任何交集的长篇小说,竟然有如此巨大的魅力吸引着我完全无法停歇地挑灯夜读到凌晨三点,一鼓作气地把它读完了。
主人公福贵的一生真的是相当悲剧,从少年不识愁滋味的纨绔子弟到一夜输光家产穷困潦倒,生活给他的严酷考验和沉痛打击一个个接踵而至:先是父亲被气死,母亲因没钱求医病死,再到善良的儿子意外夭折,聋哑的女儿死于产后大出血,接着是妻子在悲痛绝望中死去,女婿又死于事故,留下唯一的外孙和他相依为命,却又因吃太多豆子被撑死……最后只剩下他和一头老牛相伴终老……
余华的笔下没有太多华丽的辞藻,对人对景的描写简单精炼却又极其传神——此刻那头老牛蹲在池塘泛黄的水中,只露出脑袋和一条长长的脊梁,我看到池水犹如拍岸一样拍击着那条黝黑的脊梁。寥寥数笔,便让从来没有见过水牛的我在脑海中迅速勾勒出一幅如此生动真实的南方乡景图。
整本书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话是,福贵被国民党抓去当壮丁,被围困数日饥寒交迫走投无路时,走南闯北九死一生的“战友”老全说“老子大小也打过几十次仗了,每次我都对自己说:老子死也要活着”,尽管说完这话第二天老全就中弹身亡了,但他的“死也要活着”的精神却给了我极大的灵魂触动。也许,这就是作者在自序中所说的“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的活着的真正意义所在吧。
充满矛盾和悖谬的是,这部名为《活着》的书中接踵而至的死亡实在是太多了,其实看到最后外孙苦根的死,我内心积累多日的沉重就已逐渐释然了,我开始明白为什么福贵在失去了所有的亲人之后还能如此超然世外地活下去了。随着年龄的增长和阅历的增加,看惯了世态的炎凉和人情的冷暖之后,人的内心都会变得越来越坚硬起来,越来越看透失去和苦痛才是生活的常态的道理,很少再有眼泪和感伤。但中间读到福贵的儿子有庆为救老师主动去献血,却因失血过多面色越来越苍白,最终撒手人寰时,我心底深藏的那一块小小的柔软的之处还是被挖掘了出来。那一刻,我的心骤然一搐,真的不忍再读下去,我真的希望,死亡的魔咒,可以就此被终结。
这世上,包括生死在内,都是小事。能够不求生,不求死的“活着”,便是圆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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