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篇)关于公司保密管理制度材料汇编

关于公司保密管理制度材料汇编(11篇)
    篇一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党和国家工作人员保密守则》和相关保密规定以及财政系统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2.在工作中要严格按照国家秘密载体有关规定管理涉密文件资料。
    3.对网络资源和用户账户情况,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
    4.加强对电子邮件和重要部件的安全管理,落实安全保护技术措施,保障网络的运行安全和信息安全。
    5.定期检查上网计算机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发生泄密事件要及时查明、上报和处理。
    6.遵守机房纪律,不得在机房接待外来人员。
    1.涉密计算机的管理按国家《计算机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2.笔记本电脑保密管理要严格执行保密部门保密制度,坚持“预防为主、积极防范”、“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保密工作责任制并遵守如下规定:
    3.各股室要加强笔记本电脑管理,并落实责任人,制定相应保密制度,采取的保密措施要与所处理信息密级的要相一致,其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保密要求,涉密电脑使用前要经上级部门进行安全检测。
    4.使用人要认真遵守保密规章制度,打印、处理、存储涉密信息要按规定进行密级标识,并按相同密级管理。
    5.笔记本电脑原则上不准上网,确需上网的要办理审批手续(同外网联网保密审批手续相同)。
    6.笔记本电脑硬盘内不准存储国家秘密事项,同时,日常存放要严格执行贵重物品和密品管理制度,以防被盗而发生失泄密问题。
    7.笔记本电脑硬盘禁止打印、处理、存储涉密信息。确因工作需要暂存涉密信息的笔记本电脑须加密存储,用后及时删除。
    1.涉密计算机一律不许上互联网。如有特殊需求,必须事先提出申请,并报保密委批准后方可实施,上网涉密计算机必需安装物理隔离卡。
    2.要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息上网必须经过单位领导严格审查,并经主管领导签署意见报保密委同意后再发布信息。
    3.涉密计算机系统必须与国际互联网实行物理隔离。
    4.在与国际互联网相连的信息设备上不得存储、处理和传输任何涉密信息。
    5.上网人员要提高保密意识,增强防范意识,自觉执行保密规定。
    6.涉密人员在其它场所上国际互联网时,要提高保密意识,不得在聊天室、电子公告系统、网络新闻上发布、谈论和传播国家秘密信息。使用电子函件进行网上信息交流,应当遵守国家保密规定,不得利用电子函件传递、转发或抄送国家秘密信息。
    1.涉密存储介质是指存储了涉密信息的硬盘、光盘、软盘、移动硬盘及u盘等。
    2.有涉密存储介质的股室必须单独保管并标明“秘密”标签。
    3.因工作需要向存储介质上拷贝涉密信息时,须经主要领导同意保密委批准,同时在介质上按信息的最高密级标明密级。
    4.存有涉密信息的存储介质不得接入或安装在非涉密计算机或低密级的计算机上,不得转借他人,不得带出单位,下班后存放在固定地方。
    5.因工作需要必须携带出单位的,经主管领导同意报保密委批准,报办公室备案。返回后要经保密委审查注销。
    6.复制涉密存储介质,须经保密委批准。
    7.需归档的涉密存储介质,在归档时必须单独归档。
    8.各股室负责管理其使用的各类涉密存储介质,应当根据有关规定确定密级及保密期限,并视同纸制文件,按相应密级的文件进行分密级管理,严格借阅、使用、保管及销毁制度。借阅、复制、传递和清退等必须严格履行手续。
    9.不再使用的涉密存储介质应由使用者提出报告,由单位领导批准后,交保密委同意后负责销毁。
    1.涉密计算机系统进行维护检修时,须保证所存储的涉密信息不被泄露,对涉密信息应采取涉密信息转存、删除、异地转移存储媒体等安全保密措施。无法采取上述措施时,安全保密人员和该涉密单位计算机系统维护人员必须在维修现场,对维修人员、维修对象、维修内容、维修前后状况
    进行监督并做详细记录。
    2.各涉密股室应将本股室设备的故障现象、故障原因、扩充情况记录在设备的维修档案记录本上。
    3.凡需外送修理的涉密设备,必须经保密小组和主管领导批准,并将涉密信息进行不可恢复性删除处理后方可实施。
    4.严禁使用者私自安装计算机软件和擅自拆卸计算机设备,计算机软件的安装和设备的维护维修工作由局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
    5.涉密计算机的报废由保密领导小组专人负责定点销毁。
    1.用于专门处理涉密信息的数字复印机、多功能一体机按所接入设备的最高定密等级定密。
    2.严禁将用于处理国家秘密信息的具有打印、复印、传真等多功能的一体机与普通电话线连接。
    3.严禁维修人员擅自读取和拷贝数字复印机、多功能一体机等涉密设备存储的国家秘密信息。
    4.涉密电子设备出现故障送外维修前,必须将涉密存储部件拆除并妥善保管。涉密存储部件出现故障,如不能保证安全保密,必须按照涉密载体销毁要求予以销毁;如需恢复其存储信息,必须由国家保密工作部门指定的具有数据恢复资质的单位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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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篇二
    1.1保守国家秘密是关系到国家安全和利益的大事。保守企业商业秘密是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为增强各单位(部门)和全体员工的观念,更好地贯彻国家法,为保障改革开放和企业发展发挥应有的作用,特制订本制度。
    1.2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公司成立委员会,委员会的工作机构设在党委工作部,负责日常工作。
    1.3公司密级分为三级,即绝密、、秘密。
    1.4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突出重点,既能保守国家和企业商业秘密又便于生产经营”的方针。
    2.1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
    2.2确定公司重点和抓好公司工作法规文件及规章制度的实施和贯彻。
    2.3对全体员工及其出国人员进行教育,防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
    2.4负责对工作的安排、指导和检查,对工作中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总结经验。
    2.5负责对失、泄密事件的调查、处理,严重事件报上级主管部门处理。
    3.1确保党和国家的安全,为经济工作服务。
    3.2保护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
    3.3严格划分围,严格划分密级。
    3.4严格管理事项。
    4.1上级下达或公司形成的带有密级字样及指定阅读围的文件、电报资料、党刊物、科技情报或其他有要求的事项。
    4.2公司控数据、统计报表及文件资料。
    4.3属于国际、国先进水平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重大科学技术成果及相应的数据、报告、论文等。
    4.4党、政重要会议的记录,重要的印信及技术、人事、文件、保卫、财务档案。
    4.5外事接待工作的接待人员、参观线路、介绍材料、会议记录及双方签订的各种协议、合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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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篇三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利益,确保公司保密文件、资料的安全,防止重要业务资料外泄、更改或丢失,特制定本办法。
    适用于被列入公司保密范围的文书、资料、档案以及涉密的部门或个人。
    3.1总公司综合管理部
    1)为全公司保密的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
    2)负责制定公司的保密办法,并对公司的秘密文件、资料等档案进行管理;
    3)监督、指导各部门、各子(分)公司保密的工作,并对泄密事件进行查处。
    3.2各子(分)公司综合管理部
    1)为所属公司保密的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
    2)负责贯彻执行公司的保密办法,并对所属公司的秘密文件、资料等档案进行管理;
    3)监督、指导所属公司各部门保密的工作,并对泄密事件进行查处。
    3.3各部门负责人
    1)为本部门第一责任人;
    2)负责贯彻落实本办法,并对本部门发生的泄密事件负领导责任。
    3.4全体员工都有义务和责任保守公司秘密。
    4.1保密范围
    公司秘密是指一切关系公司安全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内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具体包括:
    1)公司的发展方向、战略规划、经营目标以及投资计划。
    2)公司经营管理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3)公司新项目规划及其实施的进展情况。
    4)公司研究掌握的市场动态和信息。
    5)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以及各类财务报表。
    6)顾客的档案和资料。
    7)员工的档案、薪酬和福利。
    8)外事活动中的涉密事项。
    9)公司内部的重要文件,包括管理方案、招投标文件、体系文件、内部管理制度、员工手册、经济合同、谈判记录、会议记录、设备资料以及其它与公司经营活动有关的资料。
    10)其它需保密的事宜,如规定、命令中特别指定事项等。
    4.2保密密级
    公司的保密密级分绝密、机密、秘密三级,具体如下:
    1)绝密是指与本公司生存、生产、经营、服务、人事有重大利益关系,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公司股份构成、投资情况、总体发展规划、经营战略、营销策略、商务谈判内容及载体、获得竞争对手情况的方法与渠道、招投标文件、正式合同和协议文书以及重大经营与管理决策。
    2)机密是指与本公司生存、生产、经营、服务、人事有重要利益关系,泄露会使公司安全和利益遭到严重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项目规划、管理方案、体系文件、顾客档案与资料、员工档案与资料、财务预决算报告、财务报表与统计报表、薪酬制度与员工工资、保险柜密码与计算机密码、尚未确定的公司重要人事调整及安排情况、人力资源部门对干部的考评材料、外事活动中内部掌握的原则和政策、重要的会议记录(纪要)、公司领导干部的通讯电话等。
    3)秘密是指与本公司生存、生产、经营、服务、人事有较大利益关系,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消费层次调查情况、市场潜力调查预测情况、顾客投诉与回访记录、工程图纸、维修记录、检查记录与结果、计划总结、收发文件(如通知、通告等)、会议纪要(重要会议纪要除外)、员工手册等普通性文件。
    4.3保密措施
    1)公司员工应具有保密意识,必须做到不该问的绝对不问,不该说的绝对不说,不该看的绝对不看。
    2)接触公司秘密的部门或人员范围,由产生涉密事项的部门负责人或上报总经理限定。涉密人员的范围应严格控制在直接人员范围内,从事局部工作的人员只能接触直接相关的部分内容,无关人员不得接触保密事宜。
    3)公司所有保密文书、资料、档案均由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注明保密密级,确定传递范围及查阅权限。借阅、查阅保密文书、资料、档案时,必须履行相关手续,并按档案的查阅权限进行。
    4)外来秘密文件、资料由行政文秘根据公司领导确定的阅读范围送阅文人传阅后及时将原件归档保存,并确保只在行政文秘与阅文人之间直传。需承办的秘密文件将复印件(1―2)份登记后交相关人员限期承办,并在承办完毕之后及时收回与原件一并保存。
    5)公司保密文书、资料、档案由综合管理部门进行统一管理(特殊档案资料除外,如财务、人事等则由档案归口管理部门进行管理),指定专人负责集中指定地点保存,并按类上架进柜,注意防盗、防火、防潮、防虫、防泄密等事件的发生,要经常对档案材料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或被盗,丢失等情况,及时向领导反映,妥善处理。如系人为造成,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6)长期大量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在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时,应当专门签订保密协议。不得擅自提供、翻印、复印、抄录、携带、销毁属于公司秘密的档案材料。
    7)在公司对外交往与合作中,对方以正当理由和途径要求提供涉及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时,应当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前提前下,报公司领导批准后提供,并要通过书面形式要求对方承担保密义务。
    8)调职或离职员工必须将自己保管的保密文件或其它东西,上交部门负责人,不得随意移交给其他人员。调职或离职后仍应继续承担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三年内不得利用在本公司所获得的技术成果,所掌握的市场信息、顾客资料从事与本公司经营范围相同的工作。
    4.4员工保密守则
    1)严守秘密,不以任何方式向公司内外无关人员散布、泄漏公司秘密。
    2)不向其他部门员工窥探、过问非本人工作职责内的公司秘密。
    3)秘密文件应存放在有保密设施的文件柜内,不得带有秘密性质的文件到无关的场所。
    4)计算机中的保密文件必须设置口令,并将口令报告部门负责人。
    5)不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保密事项或交接保密文件。
    6)保密文件、资料不准私自翻印、复印、拷贝、摘录、借阅和外传;因工作需要翻印、复制时,需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报所属公司综合管理部备案。
    7)凡召开重要会议,与会人员不得随意泄露会议内容,会议记录要集中管理。
    8)公司的保密文件作废时应及时销毁,不得乱扔乱丢。
    9)不得将公司的秘密资料作废品、废纸出售。
    10)员工离开办公场所时,必须将文件资料放入抽屉或文件柜中。
    11)参与外事活动的员工必须遵守本办法,不得随意泄漏公司秘密。
    12)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负责。
    4.4保密奖惩规定
    1)对于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对维护公司秘密做出成绩的,或有效地制止重大泄密事件者,将根据公司奖惩制度的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2)过失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或降职降级处分,并处以100元至1000元的经济处罚。
    3)以谋取个人私利为目的,故意泄露公司秘密或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本办法的,公司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三款之规定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并处以1000元以上的经济处罚,同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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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篇四
    为切实保障涉密测绘成果的安全,特制定本测绘成果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单位工作人员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做好涉密测绘成果的保密工作。
    第二条建立涉密测绘成果保密管理责任制,单位主要负责人承担涉密测绘成果保密管理领导责任,保密管理人员承担涉密测绘成果的保密管理责任。对使用和保存的保密测绘成果,依法行使管理、监督和查处违法违规的行为的权利。
    第三条测绘成果档案管理机构和档案管理人员承担涉密测绘成果的日常管理工作。设立专门的涉密测绘成果保管库房,按铁柜建立涉密测绘成果存放设施,配置必要的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霉、防鼠、防高温、防强光等“八防”的设备和措施。光盘或磁介质档案应用防磁档案柜存放。档案管理人员离开时应关门落锁,发生工作调动时应办理资料管理交接手续。
    第四条对涉密测绘成果的使用、传递、复制、保存等情况实行登记管理制度。凡使用涉密测绘成果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并予登记后,方可提供。涉密测绘成果使用后应及时归档。登记清册须存档保存,要求帐物相符、记录清晰。任何个人不得擅自复制、转让或转借涉密测绘成果,不得拷贝、对外传送涉密测绘成果数据。确需复制的,应报原提供成果的测绘行政部门批准,并向原测绘成果提供部门登记备案。复制的保密测绘成果,按照原密级等级跟踪管理。
    第五条如有使用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须严格遵守《计算机信息系统保
    密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等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的有关规定,杜绝外传、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使用单位如发生保密测绘成果遗失、损坏,应及时书面报告盐城市测绘主管部门,并接受盐城市测绘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
    第六条处理、传输、存储涉密测绘成果数据的计算机软件和硬件系统必须采取安全保密防护措施,设置进入登陆密码和屏幕保护密码,密码应超过八位;安装加密防毒软件。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应采取物理隔离措施,不得与互联网、外部网络相联,不使用无线网卡等无线联网装置。涉密计算机和载体介质未经批准不得带出保密档案室。使用和维修涉密计算机系统,须有成果资料档案人员现场监督。
    第七条涉密测绘成果只能用于被许可的使用目的和范围。因使用目的或应用项目结束等原因,须销毁涉密测绘成果的,必须报本单位总经理审批,并报原测绘成果提供单位备案。
    第八条销毁涉密测绘成果须经专人清点、核对、登记、造册,由本单位分管领导和成果资料档案人员一起销毁。对销毁的时间、地点、方式及销毁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记录,与销毁清册、总经理批示一并存档。
    第九条如发现涉密测绘成果泄密、失密事件,应及时报告单位总经理和国家保密管理部门,及时查清事件发生的原因及责任,将事件调查处理到位。
    第十条测绘成果的保密检查
    (一)领取、使用和保存保密测绘成果的单位每年应对成果资料进行一次自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检查结果书面报告上级测绘管理办公室及有关保密工作机构。
    (二)公司技术部负责对保密测绘成果的监督检查工作,不定期地对相
    关涉密测绘人员进行检查,持有保密测绘成果的人员必须接受公司技术部的监督检查。对不接受保密检查或对保密测绘成果不进行规范管理的人员,不予办理申报领取测绘成果手续。
    (三)检查内容: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执行情况;是否设有资料室(柜)和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实专人管理和建立资料的外借、收回登记制度;是否有擅自复制、转让、转借等行为和遗失、泄密等现象。
    第十一条测绘档案室保密管理
    1、档案工作人员应严格贯彻执行国家保密法规,遵守保密纪律,明确保密职责,维护档案的安全的完整。
    2、保密文件材料、档案的’密级划分、变更和解密,必须按照国家有关制度和规定办理。保密档案及文件材料,要妥善保管,绝密档案要单独保管。
    3、档案库房设施应符合八防\的要求,凡遇重大节日应提前对库房的安全保密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不该说的国家秘密不说,不该知道的国家秘密不问,不该看的国家秘密不看,不该记录的国家秘密不记录。
    5、不准私自或在无保密保障的情况下复制、使用、存放、销毁于国家秘密的文件、档案、资料和物品。不准将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档案、资料和物品作为废品出售。
    6、未经分管领导批准不准借阅秘密档案资料。查阅秘密档案或文件,应履行审批手续,并限于保密室或档案室内阅览,不得抄录和带出,不得向别人透露秘密文件的内容。
    第十二条常规保密管理
    1、属于国家秘密的测绘成果的生产、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应该符合国家保密管理规定。
    2、对绝密级的国家秘密的测绘成果,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一)非经原确定密级的机关、单位或者其上级机关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二)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三)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经批准复制、摘抄的绝密级的国家秘密的测绘成果,按同等密级进行保密管理。
    3、因涉外工作或项目需要对外提供国家秘密的测绘成果及数据信息测,必须由上级提出审批报告。
    4、在有线、无线通信中传递国家秘密的,必须采取保密措施。不准通过普通邮政传递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
    5、发现国家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单位或个人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向测绘管理处报告。
    第十三条计算机保密管理
    1、按照国家保密局《计算机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国际互联网或其它公共信息网络相联接,必须实行物理隔离。
    2、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研制、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保密要求。3、涉密信息和数据必须按照保密规定进行采集、存储、处理、传递、使用和销毁。
    4、计算机信息系统打印输出的涉密文件,应当按相应密级的文件进行管理。
    第十四条保密监督
    1、测绘成果生产、管理和使用等相关人员违反国家测绘成果保密法律规定,需要追究行政责任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建立之日起实行并根据国家及地方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要求适时修订和完善。
    盐城市安达土地房地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二○○九年十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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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篇五
    1、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并成立保密委员会:
    保密委员会主任:柯雷兵
    副主任:石杰军柯仲兵
    成员:徐小林张建松陈铭黄为平熊友峰伍志胜严基旺李应珍
    2、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机密。技术秘密是指不为公众知悉、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且企业采取保密措施的非专利技术和技术信息。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人员档案等。
    3、公司全体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接触到企业秘密的高级员工,例如: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财务人员、销售人员、秘书、车间主任及重要岗位工作人员等对保守公司秘密负有特别的责任。
    4、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1、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总则中第二项规定的范围以及下列秘密事项:
    (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3)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4)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5)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6)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人及资料。
    (7)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2、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和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损害。
    3、公司秘密级别的确定:
    (1)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技术资料为绝密级;
    (2)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
    (3)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性收人、尚未进人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4、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分永久、长期、短期,一般与密级相对应,特殊情况外标明。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1、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保密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委托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信息部门负责保密。
    2、对于绝密级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非经保密委员会主任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2)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3、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或者产品的研制、生产、运输、使用、保存、维修和销毁,由保密委员会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执行,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
    4、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保密委员会主任批准。
    5、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1)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2)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
    (3)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
    (4)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6、涉密人员不得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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