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县政府领导工作补位的通知
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调整县政府领导工作补位,确保县政府各项工作科学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位制度
县政府领导工作补位制度,是指县政府领导因会议、接待、出差、学习、休假或其他情况,暂时不能履行岗位职责时,县政府领导之间相互补位,由相对固定的其他同志代为履行职责,处理分管工作,如出席会议、公务接待、代签文件、协调联系、处理有关突发事件(紧急事项)和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交办的工作等。
二、补位安排
根据分管工作性质相对接近原则,县政府领导工作补位安排如下:
XX同志、XX同志、XX同志相互补位;
XX同志与XX同志相互补位;
XX同志与XX同志相互补位。
三、补位原则
(一)充分沟通。相互补位的县政府领导平时要充分利用会议、早(午)餐等时机加强沟通交流,及时通报分管领域重要工作事项,相互提醒底线原则;相互补位时,要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交换重大、紧急事项的处理意见,做到科学决策。
(二)强化责任。启动补位制度时,代行履职的县政府领导要迅速无条件进入角色,积极、审慎代行职权,及时处理被代行履职县政府领导相关事务,防止出现工作缺位和空岗。
(三)服从大局。相互补位的县政府领导中代行履职的一方,要从大局出发综合协调好本职工作及代行履职工作,按紧急重大事项优先于普通日常事务,上级会议(政务活动)优先于县级会议(政务活动),外事优先于内事,代行履职工作原则上优先于本职工作(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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