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教育系统开展扫黑除恶整治工作方案及长效工作机制
一、指导思想
以A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落实省、市、关于扫黑除恶工作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和校园及周边综治安全稳定工作重点,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扫黑除恶工作部署和要求,启动教育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结合2022年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平安校园”创建工作,不断巩固深化斗争成果,切实保护全体师生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利用在校学生实施黑恶犯罪,有力维护学校治安秩序稳定,切实维护全体师生员工的根本利益和社会的长治久安。
二、工作目标
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常态化开展教育系统扫黑除恶整治行动,深入开展涉黑涉恶线索大排查,重点排查校园周边“四类人员”,排查是否有加入“校园贷”的学生,建立健全相关台账,推进“校园贷”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严防黑恶势力向学校滋生蔓延,严防教育系统党员干部、在校师生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充当涉黑涉恶“保护伞”。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扫黑除恶整治行动能够顺利推进并取得实效,市教育局成立全市教育系统“扫黑除恶”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XX副组长:XX
成?员:局机关科室、二级单位负责人
扫黑除恶整治办公室设在市学校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协调工作。
?四、工作重点
(一)精准排查被拉拢、胁迫参加黑恶势力犯罪的在校学生(包括失学、辍学青少年),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二)积极排查中学加入“校园贷”的学生,扎实推进“校园贷”专项整治行动。
(三)加强“扫黑除恶”宣传工作,发动党员干部、在校师生积极参与扫黑除恶整治工作,及时举报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
(四)加强师生法制教育,做好行为偏差学生帮教转化工作,严防师生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
(五)加强在校学生矛盾纠纷排查,联合公安部门深入推进校园欺凌专项整治,有效遏制校内外打架斗殴、侵财等事件发生。
(六)党员干部带头签订不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不充当涉黑涉恶“保护伞”承诺书。
(七)及时受理人民群众有关教育系统党员干部、教职员工涉黑涉恶问题的来信来访。
(八)把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重点,纳入执纪监督和巡察工作内容,并作为执纪审查重点。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迅速将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按照市、县要求把常态化扫黑除恶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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