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评选2012年夏季电视娱乐选秀节目NO.1的话,《中国好声音》应受之无愧!百度百科对“中国好声音”的注释如下:
《中国好声音——The Voice of China》,是由浙江卫视联合星空传媒旗下灿星制作强力打造的大型励志专业音乐评论节目,源于荷兰节目《The Voice of Holland》,于2012年7月13日正式在浙江卫视播出。中国好声音不仅仅是一个优秀的选秀节目,更是中国电视历史上真正意义的首次制播分离。刘欢、那英、庾澄庆、杨坤四位著名歌手将作为明星导师言传身教,为中国乐坛的发展提供一批怀揣梦想、具有天赋才华的音乐人,树立中国电视音乐节目的新标杆,只选择最具潜力的声音。过去少数音乐类节目曾以毒舌、炒作、绯闻为卖点,对中国音乐产业却并未有明显的推动,而浙江卫视《中国好声音》节目则郑重承诺,将积极响应广电总局的号召,以振兴中国乐坛、培养未来巨星为己任,拒绝“毒舌”,杜绝“绯闻”,以真声音、真音乐为唯一的宗旨,力争让四位明星导师找到值得培养的乐坛新人,为中国乐坛的发展提供一批怀揣梦想、具有天赋才华的音乐人,提供真音乐、真声音!
《中国好声音》一经播出,立即得到了众多歌迷的热捧,也令浙江卫视在综艺节目方面的收视率稳坐省级卫视头把交椅。而在已经公布的数据中,其在8月24日晚播出的第七期刘欢考核学员的节目再创收视新高——全国42城市的收视率高达4.103%。一大批出色的歌手脱颖而出,如:金池、吉克隽逸、王韵壹、徐海星等等。其影响力之大可见一斑。
《中国好声音》获得成功的因素很多:栏目组精心的筹划、设计;四位个性鲜明且具有较强号召力的导师;舞台灯光音响等高规格硬件设施的使用;选手不同凡响的音乐才能等等。
笔者无意关注上述问题,只是试图以《中国好声音》为个案,从中剥离出有关中国当下流行乐坛的审美价值取向及存在的误区。
电视播出的盲选一共6场,共73名选手参与。每个导师选取16名选手进入自己的团队,一共64名选手分别进入四位导师的团队。再加上4场组内淘汰赛,每场淘汰赛都将有7组PK,也就意味着共有28次甚至更多次数的导师选择。导师的每一次选择,其实都意味着一次审美观念、审美价值判断的展示和较量,选手们的每一次去留也在某种程度上意味着当今流行乐坛某种审美取向的盛衰。
这种审美取向具体表现为:电视台选择何种类型的歌手进入盲选,代表了电视媒体人的审美意识和倾向;歌手选择何种风格的作品及何种方式进行表演代表了表演群体的审美趣味;导师选择并认可某种类型和风格的作品及歌手,代表了流行音乐业界人士的某种导向。作为流行音乐文化传播链条上的每一个环节——电视媒体、歌手、评委和导师,都将成为具有某种品格流行音乐传播的“把关者”和“过滤器”!而传播链条的最后一个环节——听众,也必然受到各种“过滤器”的影响,最终表现为其审美能力、审美趣味境界的高低。当然,听众的审美趣味一旦形成也会反过来影响歌手、传媒和音乐创作者的审美取向。
由于参加《中国好声音》盲选的歌手人数众多及导师对不同选手评判的实际情况较为复杂,如果以严格意义的统计学的方式去分析,几千字的短文是达不到这个要求的。笔者仅以73名选手盲选过程中,四位导师全部认可或大多数认可、四位导师全不认可的歌手及歌曲为典型代表进行分析。希望能在一定程度上揭示出中国当下流行乐坛存在的审美取向。说的再直接些,本文关注的是:所谓“好声音”的标准是什么?这些标准所折射出的审美取向对当下流行音乐文化的发展有哪些利弊?
为了达到上述目的,笔者观看了《中国好声音》盲选及淘汰赛的所有视频,并对每一位歌手的演唱进行了归纳,也对导师在现场表现出的各种具有倾向性的言论进行了关注。通过对全部歌手演唱歌曲的听赏,笔者发现《中国好声音》反映出的流行音乐审美趣味整体上呈现以下倾向:
强调作品风格多元化、国际化(包括摇滚、爵士、欧美流行乐、抒情流行、音乐剧及具有“主旋律”性质的流行乐均登上舞台展示。其中前三种风格的作品数量占整体歌曲比例的大多数。并出现大量以演唱外文歌曲见长的歌手,如被称为中国阿黛尔的郑虹、以演唱lady gaga歌曲被导师选中的吴莫愁、演唱灵魂乐代表作《I feel good》的吉克隽逸、演唱爵士乐经典作《what a wonderful world》的歌手邹宏宇等等);歌手演唱追求个性化、技术化、创新化的整体特征(绝大多数的歌手被导师认为具有较强“辨识度”的音色、绝大多数歌手选择演唱音域宽广、戏剧性张力较强的歌曲,如:歌手平安演唱《我爱你中国》、张玮的《high 歌》、卓义峰的《我期待》等歌曲高音区均在high C以上。歌手翻唱他人歌曲时强调以自己的方式表达,具有颠覆原作的尝试,如金志文翻唱的《为爱痴狂》、“你我及他”组合翻唱的《过火》、李行亮翻唱的《涛声依旧》等);导师们多倾向于选择那些具有较强技术控制能力、音色具有较强“辨识度”、善于表现动态性情绪特征(即歌曲情绪大开大合、具有戏剧性张力)的歌手进入自己的队伍;一味地模仿原唱,尽管模仿到几乎可以以假乱真的地步仍得不到导师们的认可(如演唱《白天不懂夜的黑》的歌手王崇,其演唱到了连原唱那英本人都难辨真伪的程度,但无一位导师选择);那些有一定实力,但演唱时对原唱歌曲毫无创造性发挥的歌手,同样也得不到导师们的青睐(如歌手戴月、云杰在盲选及复活赛中两次登台演唱虽然表现甚好,但均对原作无任何改编与创新,两次都未被导师选中)。
那么,具备哪些条件的“声音”才会被导师们表示认可呢?大致应包括以下几点:音域宽广、具有张力和爆发力;音量较大、具有共鸣;男女歌手音色普遍暗、哑、厚、沙、宽,中性化的音色也受到导师的青睐。如果对上述审美取向进行概括的话,即:“高(音域)、强(音量)、硬(风格)、躁(情绪)”。虽然也有歌手选择注重抒情性及细腻情感表达的流行歌曲演唱,但人数极少且基本无缘进入最后比赛环节。(以演唱爵士风格歌曲的王韵壹、袁娅维是个例外)
笔者认为,《中国好声音》反映出的流行音乐审美取向——“多元化、国际化、技术化、个性化、创新化”及其现实实践对中国流行音乐的发展可谓有利有弊。“多元化”、“国际化”能在一定程度上保证流行音乐适应不同审美群体的需求并与国际流行音乐接轨;“技术化”可以提高和丰富流行音乐表现的空间;“个性化”与“创新化”则是流行音乐保持时尚品质的动力。但是,在繁荣、热闹、喧嚣的舞台背后,冷静地审视和思考这种种审美取向及其现实实践时,笔者发现有若干问题需要在观念上予以矫正。
问题一:是强调技术“以声震人”还是追求艺术“以情动人”?
《中国好声音》中属于“高、强、硬、躁”风格的歌手占有绝对的优势,这种优势不仅体现在演唱此类风格歌曲选手的数量上,也表现在此类歌手获得导师认可的概率上。仅第一场参加比赛的10位歌手中,就有8位属于此种类型。作为歌唱比赛,适当的炫技是可以的,但一味地飙高音、追求音量及夸张的动态情绪不仅会给听众带来生理听觉上的疲惫感,也会导致歌手审美取向走入极端——为了高音而高音。而导师们对此类型歌手的过分推崇也只能与“以情动人”的歌唱初衷背道而驰。甚至一些网友也对此现象发出了质疑的声音:《中国好声音》是比歌声还是在比咆哮?
作为资深音乐人的刘欢似乎觉察到了这个问题,在连续听了4场网友所谓的“咆哮”声后,面对第5场以抒情细腻,没有所谓的高音演唱《涛声依旧》的选手李行亮,他做出以下评论:“中国需要这种安静的声音,这是流行音乐的一个很重要的部分。”甚至在李行亮演唱完《渔光曲》之后,刘欢动容地说:“你内心非常的安静,而且你的声音也非常的纯净,我求求你一定要把这个坚持下去,这个在当今的中国声音里面,是非常非常难得的。”
在随后进行的权振东与王乃恩的淘汰赛上,刘欢放弃了选择演唱“高、强、硬、躁”风格的王乃恩,而对权振东的演唱做出了这样的评价:“你在这样一种情况下,你选择了一首平心静气的歌,我钦佩你的勇气,继续站在这个舞台上唱歌吧。”在后续比赛中,刘欢一再强调“有理不在声高”(这是其原话)似乎是觉察到了《中国好声音》选拔过程中出现的某种偏差。
其实,器乐演奏中慢板抒情的乐章是很显功力的,声乐表演同样如此。歌者的首要任务是把内心深处的情感传送给听众,并感染听众,其演唱并非只是高难度技巧的展示,而是个人化情感的自我表现,其演唱效果对于听众必须是有意味的。换句话说,没有美感的高音是毫无意义和审美价值的!尽管在这方面,人们也都能意识到个人审美情感体验的丰富与艺术修养的完善,将直接影响歌唱表演活动所能达到的境界,但仍然有不少人习惯满足于仅仅从乐音动态形式上的把握——强调技术“以声震人”而忽视追求更高的艺术审美层次—— “以情动人”的艺术感动。
问题二:是树立个性还是追求“伪个性”?
所谓个性,应该是个体之间存在的差异性。艺术家的个性是其艺术风格形成的前提,也是其艺术活动趋于成熟的表现。树立自己的艺术个性是每一个艺术家的追求。在《中国好声音》盲选过程中,导师们对选手个性的关注主要表现在肯定和欣赏具有较强“辨识度”的音色及音质上。根据笔者听赏的经验,这种所谓具有“辨识度”的音色和音质无论男女基本呈现出暗、哑、厚、沙、宽的特点,具有此类型音色、音质特征的歌手至少占全部盲选歌手数量的一半以上,甚至更多!中性化的音色也受到导师的青睐。而那些以明、圆、细、亮、薄音色和音质进行演唱的歌手基本无缘入选。如:演唱《刀剑如梦》的董贞,没有获得一位导师的选择。其音色缺少所谓的“辨识度”,过于保守、不够时尚应是主要原因。以同样类型音色和音质演唱邓丽君歌曲的张玉霞获得导师们的一致认可则是一个例外,因为邓丽君的演唱风格作为中国当代流行音乐中的一个极致,具有无法替代的美学价值和意义,在这一点上,四位导师还是具有清醒的认识的。
众多选手都选择了用暗、哑、厚、沙、宽的音色和音质作为体现个人演唱个性的有利武器,而导师们也一而再、再而三地强调和推崇这种音色和音质具有较强的“辨识度”。那么带来的结果呢?某些本来并不是这个声音类型的歌手为了追求这种所谓的“个性”特征,演唱时要么故意撑大喉咙,要么使劲压迫喉头,发出所谓“辨识度”高的喉音!结果只能是给人做作虚伪的病态感受!最典型的例子当属演唱《梦醒时分》的歌手英子,甚至连导师们也对其“个性”十足的声音产生疑惑。当这种所谓“辨识度”高的“个性”声音频频出现时,它带给听众的审美体验就会被“标准化”、“简单化”,并有了“趋同”的危险和可能!
例如:当参加第5场盲选的歌手成彧用特别夸张的、极具“特色”的(暗、哑、厚、沙、宽)嗓音演唱完《眼色》时,没有一位导师对她表示认可。庾澄庆点评时说:“如果她早一点上来,我们就拍了”。其实,这并不是选手上场早晚的问题,在听了大量用这种所谓“辨识度”高的,富有“个性”的“好嗓子”演唱后,人们的审美听觉已经出现了疲劳和麻木,已经产生了“审美餍足”反应。这种所谓的“个性”由于刻意地追求和仿效变成了“伪个性化特征”,它不属于经典音乐作品中所渗透出的创作者的个性体现的范畴,而是一种不需要精心思考和挖掘就可轻易获得并把握的外部表征。
相对人们有限的审美注意力、精力来讲,这些无限“丰富”(数量上的众多)、但却是被“标准化”“普泛化”了的“个性”特征势必会引起受众群不同程度上的“审美餍足”反应,并有可能进一步导致受众审美感受能力的迟钝和退化。在引起人们“审美餍足”反应的同时形成对音乐审美能力、权利的相对剥夺,即:人们在看似广阔的流行音乐审美空间里获得的审美感受却是十分有限的,这种审美选择权利的拥有是十分有限的拥有。
问题三:是立足母语文化还是追随“他文化”?
外文歌曲或者是具有爵士、蓝调风格的歌曲在《中国好声音》的舞台上占到了相当的比例且普遍得到导师们的认可。这种倾向反映出中国流行乐坛努力与国际流行音乐接轨的意图,这是必要的!
但是,更能吸引笔者目光的并不是这些“按部就班”演唱英文歌曲的选手,而是那些立足母语文化,用“他文化”的音乐形式对母语文化进行翻新创造的歌手。如:王韵壹翻唱《被遗忘的时光》时,对歌曲进行的爵士风格的改编;袁娅维用爵士和布鲁斯混搭的风格改编演唱《弯弯的月亮》;李行亮将《涛声依旧》的伴奏声部改编为爵士风格;袁娅维、李行亮用波萨诺瓦的风格改编演唱的《渔光曲》。
可以说,《弯弯的月亮》、《涛声依旧》和《渔光曲》的原作具有明显的民族特色,但是,歌手或乐队以爵士、布鲁斯等西方流行乐体裁进行成功改编,用“他者”的声音讲述着“我们”的故事,这种努力和尝试尤显可贵!值得赞赏!
关于外文歌曲的演唱和鉴赏,笔者呼吁要以冷静的头脑去评判。毋庸置疑,由于语言的障碍,要想听懂和读懂外文歌曲的歌词,对于听众和演唱者,尤其是听众来说,是有一定难度的。而在歌曲欣赏过程中,歌词的词语概念和形象表达,是引导欣赏者进入特定情境、意境,感受音乐意态美、情态美、风格美的前提保证。试想,连歌词都不能听懂,怎么能深入领略外文歌曲的意态美、情态美、风格美?唯一能感受的无非是歌曲的形态美而已,领略的也无非是歌曲情绪(请注意,这里是说“情绪”而不是“情感”)特征罢了。
《中国好声音》以选拔“好声音”为己任。但是,“声音”一词容易引起误解甚至误导,因为“好声音”仅仅是歌唱的条件,但绝不是全部! 中国古籍《乐记》开篇之言为:
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人心之动,物使之然也。感于物而动,故形于声。声相应,故生变,变成方,谓之音。比音而乐之,及干戚羽旄,谓之乐。
以今人的方式解读,上述文字表达了这样的观点:“音”的产生来自人内心情感的冲动。情感的冲动是外部世界影响的结果。内心受到外界事物的影响而感动,会产生“声”。不同的“声”相互对比,就会出现变化,当这种变化有一定规律可循之时,便产生了“音”。赋予“音”以人类丰富的情感,并配合相应的人类文化参与行为,这才是“乐”!
由此可见,中国传统文化中是没有现代人习惯使用的“声音”、“音乐”的概念。艺术的最高形式且达到审美最高境界的“音乐”在古人心目中被称为“乐”。而这个“乐”不但包括了“声”、“音”,更包括了人类的情感及相关文化行为!换句话说:离开人类情感的附着,将艺术最高级的类型——“乐”从其生存的文化空间中抽离出来,单独审视的话,“乐”终究难成为“乐”,顶多达到“声”或“音”的层面罢了。
中国古代哲人们对音乐文化的这种理解充满了智慧,而我们今天的艺术实践却反其道而行之,《中国好声音》的冠名容易误导人们的审美取向。也正因如此,当“你我及他”组合演唱歌曲《过火》时,那英不时发出“声音太一般”、“音色一般”的评论,而庾澄庆竟然点评该组合时说出如下话语:“如果节目叫《中国好音乐》的话,你们可以入选,但这个节目叫好声音。”如此颠倒“声音”和“音乐”的本末关系实在令人大跌眼镜!
另外,为了证明选拔的公正,所有导师都是在未谋其面只闻其声的情况下对选手的演唱进行评判,这样做有可取之处。但是,真正的音乐艺术,恰如古人对“乐”的理解一样,应该是复合的,不应只是“声”或“音”的展示,还应包括相应的文化参与行为。正如歌手大山演唱《千年之恋》时,当杨坤转过转椅,看到歌手大山舞台表演的肢体行为及服装扮相等相关文化参与因素配合歌者的“声”与“音”所展示的艺术美时,做出了该表演充满rock精神的评价!试想,如果杨坤只是以“声音”来考量歌手的水平,不是从所谓“乐”的整体构成的角度去欣赏,他又如何能体会到歌手歌声里的rock精神呢?
最后,笔者要说的是:表演者选择什么样的音乐作品给听众,以何种方式去介绍这些作品的特征,都将直接影响到听众的欣赏趣味及审美的境界。作为一个拥有十几亿人口的大国来说,出现个把拥有“好嗓子”的歌手不足为奇!中国流行乐坛需要“好声音”,同时也需要将“好声音”打造成“好音乐”的平台!但更需要目光深远的审美观念与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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